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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泰国“出逃” 病根其实在旅行社
近日,10名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遭遇导游强制消费并辱骂一事引发众多关注。泰国国家旅游局曼谷总部官方微博12日发布通报称,泰国警方已逮捕涉事男“导游”,该男子为中国籍,且没有导游证,属于黑导游。有游客反映,实在受不了才“出逃”,该“导游”称“你投一百个诉都没用”。(《北京青年报》5月14日)
这10名游客身处人生地不熟的国外,先遭遇强迫消费,又遭遇“导游”恐吓威胁,最后选择“出逃”(即脱团返回曼谷)。这趟出境游不是一般的“囧”。如今,虽然涉事“导游”已被泰国警方逮捕,国内旅行社已向游客退回团费,但值得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
导游强迫游客购物,并不是国内才有,在其他国家也存在。例如,在2016年,泰国国家旅游局发布外国游客在泰购物的九大注意事项中,就包括防止强迫游客购物。对于此类提醒,承接出境游业务的国内旅行社应该很清楚,如果国内旅行社严防强迫购物,这次“出逃”事件或许可避免。
国内旅行社与泰国旅行社是一种合作关系。那么,选择什么样的境外合作伙伴,以及如何通过合同约束双方行为,显然主要取决于国内旅行社。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事件虽然发生在境外,但“病根”在国内,即国内相关旅行社选择境外合作伙伴不谨慎,也对合作伙伴缺少监督制约。
更重要的是,国内旅行社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操作。比如合同规定,旅客在泰国当地将入住当地四星或五星级宾馆,且注明“自愿购物”,实际情况是,游客反映“好几个晚上住的连招待所还不如”,黑导游强迫购物更是造成了“出逃”事件,可见,国内相关旅行社没有履行合同约定。
该事件中,游客发现问题后,向国内旅行社投诉,但旅行社不仅不解决问题,还称“要体谅导游的辛苦”。由此可见,旅行社并非不知道境外导游也会强迫游客购物,而且还站到了侵权者的一方,漠视国内游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内相关旅行社已退还旅行团10名团员全部报名费,并承诺后期还会跟进一些补偿措施。除此之外,还应该公开点名通报相关旅行社,让其受到市场惩罚,防止此类违约侵权事件重演。
虽然游客就退费、补偿事项已经与相关旅行社达成共识,但这并不能掩盖之前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的事实。只有依法严惩相关旅行社,才能使其吸取教训,并警示教育其他旅行社重合同、守法律。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旅行社 游客 国内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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