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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裸跑弟"报名南京大学自考:早晨6点学习
■ 追问
是否侵犯孩子受教育权?
律师称违反《义务教育法》强制性规定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一些网友据此指出,何宜德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鹰爸”的做法涉嫌违法。对此,何烈胜表示,自己并没有剥夺儿子的受教育权,而是没有接受常规学校教育,“并不违法”。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何烈胜在儿子已达到六周岁的情况下,未让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其子的受教育权。他认为,无论何烈胜的教育方法正确与否,都首先应在保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行。
对孩子成长是否有利?
教育专家认为“鹰爸”对教育理解片面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何烈胜所推崇的“鹰式教育”,剥夺了孩子的常规性体验和自主化选择,使孩子对生活的理解单一化。他认为,“鹰爸”对教育的理解相对片面,只着眼于短期成果。“在孩子还小时,或许在一些方面比同龄人更优秀,父母也感到荣耀。但孩子的成长过程难以预测,全然摒弃传统教育、并对孩子实施个性化教育方案存在极大风险。
储朝晖表示,父母可以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教育方式,社会也应鼓励孩子成长模式的多样化探索,但这应基于教育者对教育的深度理解。相比较而言,何烈胜的“鹰式教育”或显片面与偏激。
编辑:梁霄
关键词:南京大学 6点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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