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开始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这项政策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了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编辑:梁霄
关键词:户口 异地 办理 居住 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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