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
总河长:李锦斌 省委书记
李国英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河长:吴存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省级河长:巢湖河长:宋国权 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协助:合肥市政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
长江干流安徽段河长:方春明 省政府副省长
协助:省水利厅
淮河干流安徽段河长:周春雨 省政府副省长
协助:省环保厅
新安江干流安徽段河长:张曙光 省政府副省长
协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编辑:梁霄
关键词:安徽 印发 方案 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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