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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狗可憎,也不该“虐人”

2016年08月22日 09:54 | 作者:马涤明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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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男子一丝不挂被一群人押着“游街示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事因裸身男子拍摄虐狗视频,并网络传播牟利。当地动物?;ぶ驹刚呓洹白セ瘛辈⒂谓质局?。

虐狗,并以此牟利,这种行为极其卑劣。不仅动物保护者不能容,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不会接受。虐狗者理应受到谴责。但因为有人虐狗,爱狗人士就动用私刑虐人,这比虐狗更可恶,且已涉嫌犯罪。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殴打虐狗者并将其裸体示众,涉嫌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若被虐者被鉴定为轻伤以上伤害,肇事者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四川启明动物?;ぶ行母涸鹑饲俏俺疲驹刚呷芮熬鸵逊⑾终庖磺榭?,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但在咨询专家后发现,这种行为是一个法律盲区,于是一些志愿者就“用自己的方式处理”。

法治时代,没有比私设公堂更原始的“解决方式”。虐狗者践踏动物权利,某些志愿者“以牙还牙”,这种报复也不可取。

某些爱狗人士将“狗权法庭”设在大街上,公然将抓捕来的“虐狗犯”进行最原始、最野蛮的公开审判。这不但是对当事人的伤害,更是对社会法治的挑战和羞辱。

“街头法庭”上,爱狗人士打出“呼吁国家出台小动物?;しā钡暮岱0蠢硭?,这属于正当诉求。然而,如果已有的人权法律都不放在眼里,这样谈“动物法律”或许就有些不妥。

□马涤明(职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虐狗 游街 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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