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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给予失独家庭国家行政补偿无法律依据
2012年6月,两千多名失独父母联名向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希望针对失独家庭建立保障制度。昨天下午,他们终于拿到了国家卫计委的答复意见书。
答复称,给予失独家庭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失独者代表笛妈表示,他们会对此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继续推动保障制度建立。
最新进展
等待近两年申请者昨天得回复
在2012年6月递交的申请中,失独父母认为,“他们作为公民履行了计生这一义务,但是最后却失去了自己的唯一赡养人,这样的牺牲不能被忽视”。
但他们目前没有看到国家卫计委有针对失独群体所建立的实施养老保障的细则条款,仅在国卫家庭发【2013】41 号文件对失独者按照困难家庭对待,只给予困难扶助,“扶助只是政府做的一种慈善,而我们需要的是补偿。”
4月21日,全国240余名失独者代表再次进京等待回复。当天上午,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和他们约谈时承诺会在周五给出书面回复。
昨天下午3时许,北京的失独父亲“淡定”(网名)便已经坐不住了,自行乘车到卫计委门口等着。“4点左右,那边信访处的办事员就给打电话了,我到东门拿到了这份答复”,“淡定”说。
卫计委
补偿无法律依据继续协调相关部门
昨天晚上,记者从失独父母代表手中看到了这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答复称:“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但是,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答复指出:“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答复的最后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失独 家庭 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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