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丰富的海岛资源。海岛监管是?;ず涂⒌幕?,但当前监管制度、力量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比薄⒕湃缃帐∥岣敝魑┪蓝?,统筹做好海岛保护与开发,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
我国虽已有海岛?;さ姆煞ü妫涮状胧┥胁煌晟?。施卫东认为,海岛保护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健全配套法律制度,既要明确海洋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也要细化其他多部门在海岛开发利用全流程中的监管职责,确保从审批建设到使用监管的各环节能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针对无居民海岛监管,施卫东建议,地方海洋主管部门从装备配置、人才引进、能力建设等方面发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信息技术、遥感技术、测绘、无人机监视等投入,为海岛执法信息化筑牢基础。
目前,各地各级经??购5毫涎膊?。在监管方式上,施卫东建议,除常规手段外,还可依托海岛附近摄像头、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对海岛的实时智能化监管,建立长效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涉岛执法部门协作,实现海岛?;ぜ喙苤澳苡攀苹ゲ?,快速提升海岛执法监管效能。对交通不便的海岛,具有执法船舶的部门和单位,可对其他行政机关的海上监管提供必要交通协助。(本报记者 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