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商议政>提案摘编
全国政协委员袁京连:完善数据资产管理 建立数据资产单独入表体系
目前,数字资产入表仍处于“试水”阶段,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衔接都不够顺畅。建议由财政部、国家数据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协同,研究出台数据资产监管体系标准——
一、 实行“三类”管理体制。根据数据资产不同性质、作用和要求,建立业务、用户、外部三类管理体制。
二、 建立“三评”资产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评估、评级、评价“三评”体系,对数据资产体系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三、 推行“三权”相对分置。将数据资产权属分置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负债表、数据流量表、数据权益表“三表体系”。把握区块链技术是支撑、培育“数商”是关键、共育良好生态是保障三个关键。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