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五十)
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指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的物品,影响他人对该公共道路正常、合理的使用。公共道路的使用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会对他人的安全造成不合理的危险。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堆放 倾倒 遗撒 妨碍 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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