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支持“医闹”行为。对于干扰医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民法典1228条规定,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值得说明的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将“医闹”入刑。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医闹 法律上 态度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律师|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管·人民政协报社主办法律顾问: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闻和各种信息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使用或转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007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299号 京ICP备202410001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8146989 举报邮箱:rmzxw@rmzxb.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