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喝茶工作室,同城空降服务同城附近喝茶网 ,qq官方月抛群入口,全国伴游大圈招聘全球高端私人定制社交平台

首 页 要闻 要论 协商 统战 党派 委员讲堂 理论 人事 社会 法治 视频 文化

首页>专题>委员读书>委员谈民法典>一问一答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如何?;せ颊咭饺ê透鋈诵畔??

2021年06月21日 10:2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般来说,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ず萌缦禄颊叩囊饺ê透鋈诵畔ⅲ?1)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不得未经患者同意而将患者身体暴露给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2)患者的病情,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3)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能随意泄露患者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4)患者的病历资料,不得为了宣传治疗效果,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历资料,让社会各界知悉患者的姓名、身体状况、既往病史等个人信息。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患者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人民政协报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