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如下:(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无效。遗产处理后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所继承遗产的所有权。(2)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书面意思表示,可以向遗产管理人、法院(涉及诉讼时效)或者其他继承人做出。(3)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1款,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对是否接受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继承 放弃 条件 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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