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为被收养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二是被收养人应当是丧失父母的孤儿,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已经被宣告死亡的儿童;三是被收养人应当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四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特殊困难既包括经济上的困难,也包括精神或者身体上的困难,比如生父母双双患有重病,难以抚养其子女。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父母 收养 困难 收养人 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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