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五)
诉讼离婚
指婚姻当事人就是否离婚或者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的,法院审理过程中必须经过调解的程序,调解和好的,原告撤回离婚请求;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离婚 诉讼 一词 解丨 调解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律师|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管·人民政协报社主办法律顾问: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闻和各种信息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使用或转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007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299号 京ICP备202410001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8146989 举报邮箱:rmzxw@rmzxb.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