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三十多年后,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将迎来修改。两部法律修正草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草案,增加对国家监委及其主任的质询、罢免制度,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支持和保障,规定特殊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决定适当提前或推迟召开会议,并加强了会议公开,适当精简会议程序,提高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两部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对其修改必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记者陈菲、白阳)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全国人大 修改 施行 十多年 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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