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64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应注意,一是申请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自然灾害等,如山体滑坡导致原宅基地无法再用;二是申请人只能是因自然灾害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宅基地 重新分配 灭失 一问一答 请求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律师|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管·人民政协报社主办法律顾问: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闻和各种信息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使用或转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007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299号 京ICP备202410001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8146989 举报邮箱:rmzxw@rmzxb.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