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7月15日电 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要求,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此外,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小学以校内为主,小学高年级可适当安排部分校外劳动;普通中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兼顾校内外,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此外,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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