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通过官方微博就“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发声,全国妇联表示,此案发生,性质恶劣,令人愤慨!年幼女童身心受到伤害,令人痛心。虽然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如何定罪、如何量刑,是要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法律底线不容践踏,祖国花朵不容摧残,对于性侵儿童、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一旦查实,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编辑:曾珂
关键词:全国妇联谈"董事长猥亵女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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