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4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
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1.7%。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食品烟酒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1.1%、2.0%、1.5%、0.4%、2.0%、2.0%、0.2%;衣着类下降0.9%。(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郭晓洁)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上涨 价格 福建省 居民消费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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