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破“公地悲剧”须明确责任主体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题:破“公地悲剧”须明确责任主体
新华社记者王立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17日正式公布。此项改革从先行试点进入全国试行的新阶段,向着有效破解生态环境“公地悲剧”困局的制度创新,迈出重要的一大步。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使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摆脱“公地悲剧”。其要害在明晰产权。公共属性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很多利益主体都有使用权,但就是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利人,这必然导致资源和环境过度使用的“公地悲剧”变成无主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就是要在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所有权基础上破题。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即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但是矿藏、水流、城市土地、国有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受到损害后,现有制度缺乏具体索赔主体的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衔接同时推进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等重大改革措施,最终做到产权明晰、“公物有主”,值得期待。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这三个现象,事实上是环环相扣的。明确了政府代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所有权以及损害赔偿权利人,而且可量化、可评估、可问责,受损害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等渠道捍卫环境权益,就等于在环境污染问责上做到了明确责任主体和索赔主体,这将有效倒逼企业切实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来实施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
通过这项改革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我国面向水、土、气的污染治理,面向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的国土修复事业,将在制度、产业、技术、标准等方面蓬勃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主体 公地悲剧 生态环境 明确责任 自然资源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