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沸点 沸点
辽宁特大污染环境案7人团伙被定罪判刑
新华社沈阳9月12日电(记者范春生)无相应资质,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刘庆善为首的7名团伙成员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直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本案的主犯刘庆善系鞍山市废品收购人员,鞍山市人,曾有犯罪前科,另外6人分别来自河北邯郸或辽宁省内的大连、锦州等地。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刘庆善7人于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被陆续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20日13时许,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干警在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常青转盘附近,将正在收购废旧电瓶的刘庆善以及被告人昝莲香抓获。经过对此二人的租住处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收购的废旧电瓶存放于此处,地上挖有渗坑并埋设暗管,坑内存有倾倒的废旧电瓶液。经查,刘庆善用工具将收来的废旧电瓶外壳打穿,使电瓶液可以流出,并将电瓶摆放在渗坑上方,让电瓶液流出,等电瓶液流净之后,再将电瓶移到别处待售。根据相关规定,涉案的废旧电瓶都是危险废物。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将卖给刘庆善废旧电瓶的魏某、杨某某、孙某某、李某、梁某抓获。经清点,刘庆善、昝莲香在租住处存放、已被处置的废旧电瓶总重量达16余吨。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庆善、昝莲香等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其中刘庆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昝莲香6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为此,判处刘庆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昝莲香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魏某等5人单处5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辽宁特大污染环境案 定罪判刑


球迷风暴
毕业啦
斯里兰卡“螃蟹部长”的美食故事
格鲁吉亚新总理和内阁赢得议会信任投票
美商务部批准首批钢铁产品“232”关税豁免申请
联合国总部举行“国际瑜伽日”活动
中国美食节在特拉维夫举行
匈牙利国会通过“阻止索罗斯”法案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