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六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企业;“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企业;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企业;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企业。(完)
编辑:秦云
关键词:安监总局 六类企业 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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