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国函〔2016〕5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
你们关于设立“中国航天日”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6年起,将每年4月24日设立为“中国航天日”。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3月8日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中国航天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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