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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止于承诺
原标题:江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止于“承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新华网3月23日)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完成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并就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这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第一步,完成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并非“完事大吉”,这项工作为做好下步抽查核实奠定了基础。
如果领导干部都能如实、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那么就能够经得起抽查核实,有“我自愧然不动”的淡定。如果个别领导干部自身就不干净,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总想藏着、掖着,那么在接受抽查核实时,难免会发现蛛丝马迹,如果有“大问题”,难免就会心发慌、腿发抖。这就是要给领导干部打打“预防针”,能够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抽查核实是确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地的关键环节,相当于给领导干部做一次全身体检,照照“X光”,做做“CT”。为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将采取扩大随机抽查比例、突出抓好重点抽查两项措施。将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以增强报告制度的约束性。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核查核实。这两项举措是推进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地执行的有力抓手。
建立干部诚信档案、研究细化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政策、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检查通报,给问题干部“对症开方”,因病施治,及时整改纠正有关问题,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地执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承诺”只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起点。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抽查、强化追责,将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完善,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编辑:水灵
关键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承诺 领导干部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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