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策论 策论
政府债务监管应纳入法制轨道
近日,一项由财政部开展的地方债课题研究报告建议,研究制定《地方政府破产法》,从法律上明确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债务风险责任,在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地方政府宣告破产,并规定债务重组及债务清偿程序,确定上级及中央政府在其中的责任。(11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国外,地方政府破产并非新鲜事。比如,2011年,阿拉巴马州杰斐逊县县政府就曾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起因是该县背负债务达41亿美元。在英国、德国、日本也曾出现过地方政府破产的情况。但是,在中国谈到政府破产,还真是一个新词汇。地方政府破产了,政府的脸面放在哪里?政府机构如何运转?民生利益如何保障?地方政府破产或许会引发许多担忧。
但是需要澄清的是,地方政府破产不意味着政府机构停止运转,而是对政府现存的资产进行清算,对政府债务进行清偿、重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其破产,有利于督促政府承担债务风险,遵守欠债还钱的底线,挽回政府公信力,不再盲目举债,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视。
虽说有专家认为,我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是政府债务是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变量,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借债只铺摊子不管还,过分依赖卖地还账,地方变相融资问题比较突出。出台《地方政府破产法》很有必要。只有从法律制度上对地方政府举债进行约束,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才能保持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避免政府借债不还,伤害政府公信力与民生利益。
财政部报告根据国际债务余额占GDP比重均值,结合国家与地方实际,测算出我国2009-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合理规模分别为4.68万亿、5.99万亿、7.22万亿、7.95万亿、8.69万亿、9.51万亿、10.40万亿。但是来自审计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经达到10.88万亿,明显超过了上述合理规模。
尽管经过国务院批准,部分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发债,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只管借不管还,政府财力被严重透支,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已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已经超过400%。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不考虑利息因素,个别乡镇不吃不喝还债需要400年。如果没有中央的转移支付,有的地方政府恐怕早就破产了。
在我看来,地方政府热衷举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当前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提高,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客观上推动了政府的举债需求;二是一些干部为了快出政绩、多出政绩,不顾现实条件,大肆举债,大拆大建,甚至拆除新建小区、道路打造形象工程。
有报道指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等政绩工程,“县改市”方兴未艾,各种开发区建设如火如荼,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毁损绿地、良田建高尔夫球场的报道不断充斥着我们的眼球。在发展经济的招牌下,地方政府负债率过高,欠债不还,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没有钱用于产业结构调整,没有钱改善民生,还在公共服务中偷工减料,甚至乱??睢⒙沂辗?。
面对地方债务风险扩大的现实,听取财政部长课题组的建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纳入法制轨道,允许地方政府破产,很有必要。不过,允许地方政府破产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要防控政府政府债务风险,还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并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治理地方过度负债,防止地方政府旧债未还又添新债。
编辑:曾珂
关键词:政府债务监管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