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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律师向31省市申请公开划线停车收费依据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少人家门口的前原本便利的自行车道、宽敞的行车道,突然被画上了白线,变身停车场。虽然停车方便不少,但钱也没少交。
大多数人都是抱怨几句,再者去查查停车攻略看哪儿便宜,但钱一直感觉交得不明不白。您刚把车停好,不知从哪里突然出来一位戴袖箍的,让您交钱,要回来的发票也是五花八门,让人不禁问,原本好好的道路,怎么成了收钱的工具?
而有一群私家车主就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划线收费”提出了质疑。昨天,来自山东、河南等地的31名私家车主委托律师向全国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多位申请人在接受中央台采访时都提到了自己路边停车的遭遇。
家住南京的律师封顶两年前就为在住处附近停车被收费问题叫过真儿:
封顶:我住在开发区这个位置,我就问他,到底谁让你们在这收费?问了一圈,拿了一个公司和城管联合署名的东西,我说你这个公司跟政府混到一起去了,问了半天,他们说是招标的,讲了一大堆东西。
湖南律师石伏龙对长沙划线停车的问题做过调查。
石伏龙:在长沙有些地方采取了折中的方法,比如上午的9点到下午的5点,是收费的,除了这个时间以外都可以停车。有些道路虽然划了线,但是没有收费。另外在一些收费的地方又请了一些管理员,开的发票又都不一样,比如我遇到的城建投资公司,有些地方又是一个地方税收的发票。而且他聘请的人员、收费的人员究竟是财政支出呢?是单纯的额聘用关系,还是哪个公司呢?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尹飞不是申请人,但在就此话题接受采访时提到,曾经因为经常去的某医院外路边突然出现收费员,怀疑是诈骗而报警。
尹飞: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啥呢,说他们跟城管协调了一下,城管说他们批准了三个月的临时道边停车的权利。但是凭啥就得出来相关的经营人就在这儿收钱?逻辑上对不上啊。
我们来看下这31份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的几个问题。其中,第一条:要求公开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的位置、收费标准,制定该标准的依据。第二问,停车位收费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是什么?第三,公共土地资源划为收费停车位的依据又是什么?等等。问题还有不少,那么为什么要求公开这些信息?
申请人首先搬出了《立法法》,其中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来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而当前任何法律中都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并作为“财政收入”的规定。申请人石伏龙。
石伏龙:第一个是公共资源的问题,突然划了一个停车位,收了相应的费用,这个依据在哪里?所以我们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石伏龙:看能不能促使这个问题向政府部门提起以后,让他们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不是能规范一下,就算你有法律依据,也要规范下收费的标准啊,让车主出了钱,至少心里面要有一本账。
现在各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难、没地儿停是大家出门最头疼的事。一部分道路划出停车位也不无道理,但到底该由谁来划?谁来制定这个收费标准?
尹飞:首先我们得明确,这种国家所有权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行使,涉及到收费、收费标准应该是发改委来审批,权限应该构成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架构。所以我们现在讲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是前提我们就要实现立法的科学化,要把行政职权之间的衔接这些东西要讲清楚。公共道路旁边的停车场的性质上应该是国有土地使用的问题,因此国家基于国有土地所有权去收取这个费用,从道理上讲应该是可以的,但具体程序上恐怕应该有一些更加深度的考量,相应的收益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上缴财政,然后用于公共开支,有相应的用途、去向,应该向人民群众予以公开。
编辑:罗韦
关键词:申请公开划线停车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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